
當書法遇上法律,會擦出怎樣的火花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開始施行。法治宣傳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(chǔ)性工作。法治宣傳教育法對提升全民法治素養(yǎng)和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、推動建設(shè)更高水平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。為更好地學習、宣傳、貫徹這部法律,法治日報社聯(lián)合司法部普法與依法治理局,開展了“‘書·法’系列活動之書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治宣傳教育法》”活動。
2020年7月11日,由法治日報社主辦的“書·法”系列活動正式啟動,先后書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(jīng)濟促進法》等21部法律法規(gu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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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宣傳教育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傳教育。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加強憲法學習,樹立憲法意識,恪守憲法原則,弘揚憲法精神,履行憲法使命。
國家實行憲法宣誓制度,彰顯憲法權(quán)威,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于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。

史瑞菊,北京書法家協(xié)會會員。
編輯:武卓立